以训备战丨给力、迅速!夏训处突正当时!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规范突发事件的处置,切实保障人民法庭诉讼活动安全有序进行。7月28日上午,厦门市中院法警支队范卫东支队长带队到翔安法院马巷法庭开展人民法庭突发事件处置演练考核验收。翔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友国,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生等领导全程陪同并参与座谈。
根据演练方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当庭拍桌喧哗并用手机录像,在执庭法警依法制止过程中仍不配合且用手机摔桌子,旁听席上的被告家属亦情绪激动,审判长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被告及家属进行训诫无效后宣布休庭,责令被告删除录像内容。
经劝阻无效后,根据审判长指令,值庭法警呼叫紧急增援对被告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经审判长报请法院院长批准后,法警将被告带离法庭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审判长对被告家属耐心进行释法说理,但被告家属仍滞留法院。为维护法庭秩序,审判长启动联防联动机制,最终在区委政法委、街道办和社区干部的协同配合下,被告家属和社区干部一同离开法院。
演练过程中干警分工明确,面对突发处置情况应对迅速得当,得到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演练结束后,考核组进行现场座谈,就本次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演练情况进行分析点评。
考核组强调,法院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保障审判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联防联动,确保万无一失。
下一步,翔安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源头预防管控化解,着力消除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生命、财产安全筑就可靠安全防线,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安保动作。